根据《关于开展2020-2021年文明单位(部门)、文明研究室(教研室)、文明家庭、文明班级、文明社团、文明宿舍的通知》规定的程序、标准和要求,经推荐(申报)、评选、党委会审定,拟认定表彰19个文明单位(部门)、8个文明研究室(教研室)、41个文明家庭、35个文明班级、14个文明社团、241个文明宿舍,现将名单附后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2年5月6日—5月12日。如有异议,请向党委宣传部、文明办、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反映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以便调查核实。
党委宣传部、文明办联系电话:87933328。
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联系电话:87933225。
2022年5月6日